1、招标条件
******改革局批准建设,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2414.00万元,建设规模:洞池湖采石场治理面积347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削坡244840立方米,喷播复绿34336平方米,挡墙内侧造林6377平方米等。洞池湖第二采石场治理面积125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街道洋山村。
2.2招标范围:洞池湖采石场治理面积347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削坡244840立方米,喷播复绿34336半方米,挡墙内侧造林6377平方米等。洞池湖第二采石场治理面积125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削坡50816立方米,喷播复绿12816平方米,挡墙建设183米等。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 年 /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并承担 / 任务;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 。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专业 /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或C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 年 /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100元。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7日08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低塘镇北路98号
联系人:龚纪炳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胜山西路179号2楼
联系人:蔡忠铭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