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 ******农村局
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六、工程地址:嵊泗县
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岛淡化设施设备更新等,具体包括:对使用超过 10 年、能耗较高的嵊山海水淡化厂一期、枸杞海水淡化厂一、二期、洋山海水淡化厂一、二期设备设施进行全部或部分更新,增加二级反渗透和后矿化处理设备;对使用超过 5 年的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嵊山海水淡化厂二期、枸杞乡海水淡化厂三期、洋山镇海水淡化厂三期及花鸟乡海水淡化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备装置更换;拟更新改造设备包括取水系统、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控制系统、供水系统、电气及配套系统、后矿化处理系统等。
八、设计费限额:本项目费用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自版))设计费标准计算,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不得低于30%,最低报价为下浮率不得高于70%。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费用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费用各占总费用的50%。
九、招标范围:工作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计、枸杞乡水厂新建后矿化处理池地勘(占地约50m2,根据需要开展)、土建及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
十、项目服务周期:(1)本项目分阶段提交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得到招标人施工图设计指令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得到招标人施工指令后,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未得到施工图设计指令,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需包含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必须提供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 本项目设计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5.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6.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且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 明(2025年 1 月、2025 年 2 月、2025 年3 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 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 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 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8、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9、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5 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月 17 日至 2025 年3 月2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 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 CA 数字证书方可登 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 司,客服电话 ******00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 不再一一通知;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82178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嵊泗县)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