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鑫蕾机械厂年产10万只收音机支架零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余姚市鑫蕾机械厂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只收音机支架零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宁波市余姚市泗门镇水阁周村大古塘东路9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压铸机4台、熔化炉4台、抛光机1台以及其他机加工设备等,第一阶段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化、压铸、抛光、机加工和装配等。项目主要从事收音机支架零件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只收音机支架零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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