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脊柱外科头灯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脊柱外科头灯
预算金额(元):76000
数量:2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脊柱外科头灯主要用于脊柱深部手术过程中的照亮并查看脊柱内部神经精细结构。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卢卡斯 | 韩国 |
2 | 海涅 | 德国 |
3 | KLLD | 德国 |
五、申请理由:脊柱外科头灯主要用于脊柱深部手术过程中的照亮并查看脊柱内部神经精细结构,我院目前骨科手术量大,脊柱手术过程中无影灯照不到的深部手术部位需要用到头灯,为了更好的满足手术需求,上述指标要求能符合实际工作需要,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是合理的。相对于国产品牌,申请购买的进口头灯有以下优点:
1.重量轻,灯头只有≤40g,电池≤150g。国产产品及国外其他品牌,普遍较重,长时间佩戴易产生疲劳。
2.亮度高,色温6000k,其他品牌色温在2000-5000k 。
3.使用寿命长,至少50000小时,其他品牌在20000小时左右。
4.采用两种供电方式:一种是超级锂电池提供电能,共配了两块电池,每块供电时长可达18小时;另一种是外接电源,直接供电。与国产品牌对比,占有优势。
因此,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目前国产产品无法达到这些功能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特此申请购买进口头灯。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忠慈 | 高工 | ******医院 |
陶敬阳 | 高工 | 宁波市疾控中心 |
茅开浪 | 高工 | ******医院 |
孙陈磊 | 高工 | ******医院 |
张琰茹 | 专职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 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中山南路150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附件信息:
进口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