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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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15,60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塑料城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舜宇路(梁周线- 新建北路)道路改建工程-附属工程(园林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A************003 各投标人: 现对中国塑料城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舜宇路(梁周线-新建北路)道路改建工程-附属工程(园林工程)(招标编号:A************003)作如下澄清: 1、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资信标不作要求,相应内容不评审。 2、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不作要求,相应内容不评审。 3、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有效的任职文件、拟派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清单、业绩资料均不作要求,相应内容不评审。 4、投标文件中诚信经营承诺书第6条中“□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部分可删除或保留。 5、第八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入或不编入均予认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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